地名:包头湖农场 | 隶属:库尔勒市 |
区划代码:652801401 | 代码前6位:652801 |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地理分区:西北地区 |
行政级别:农场 | 车牌代码:新M |
长途区号:0996 | 邮政编码:841000 |
下辖地区:2个行政村 |
![]() | 区划代码 | 面积 | 简介 |
第一村 | ~200 | 第一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3,为特殊区域。…[详细] | |
第二村 | ~201 | 第二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
地名由来:
包头湖,意为驼娃湖,故名。
基本介绍:
包头湖农场
历史沿革:
1947年称“北包头湖村”,隶属二乡管辖。
据传解放前这里有两个自然村。
一名“包头拉克”村,一名“库勒村”,新中国成立后两名合一,称“包头湖”村,并建乡,隶属三区。
1959年,在托布力其乡包头湖大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库尔勒市直属地方国营包头湖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