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西吉建县时从静宁县划出,设平峰乡公所。
1949年10月至1956年9月,设平峰区(四区),辖平峰、金塘、民和、高洼、陈滩、兴平、关川、王民8乡。
1952年7月,划出平峰区的兴平、王民、关川3乡,重新组建了新的区划。
1956年9月,撤销平峰区,平峰、金塘、民和、高洼、陈滩等乡合并为平峰乡,改属兴平区。
1958年10月,设立平峰公社。
1963年至1969年,属苏堡区。
1983年12月,由公社改为乡。
2004年,撤销三合乡和平峰乡,合并组成平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