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元代,1949年5月,建斗门区,荷湖村属斗门区富阳乡,1950年,成立斗门区富阳乡人民政府和荷湖村农民协会,改保为村,改甲为组,荷湖村下辖3个组。
1958年秋,绍兴县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区建社,政社合一,斗门区为斗门人民公社,荷湖村为富阳大队;1975年经绍兴县民政局批准,将富阳生产大队改为荷湖生产大队;1983年10月,撤斗门人民公社,建斗门乡人民政府,荷湖生产大队改名为荷湖村,并建立荷湖村委、荷湖村经委。
1984年,撤斗门乡人民政府,建斗门镇人民政府。
荷湖村隶属斗门镇。
1987年,撤销村经委,荷湖村委、村经委合并为荷湖村村民委员会,现仍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