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属重晖乡;元时分属七都、八都、十都部分;清时属重晖乡的大田庄、白石庄、岭外庄及清化乡的下沙庄;光绪三十四年(1908)属第二区大邵镇部分;民国时属东塍区大田镇;1949年6月设大田区;1950年分别设立大田镇、大田乡、岭外乡、岭里乡、上沙乡,属大田区;1952年辖大田镇、大田乡、上沙乡、岭外乡、岭里乡;1956年大田镇和大田乡合并为大田乡,上沙乡与岭外乡部分划归大田乡;1958年为大田管理区、岭外管理区、朝阳管理区,其中朝阳管理区由原上沙乡,原开石乡的下沙周、下沙马,原洋渡乡的隔水胡、山殿及原东鲁乡的寺后组建而成,属大田公社;1961年区社调整,设大田公社、朝阳公社和岭外公社;1984年有大田镇、岭外乡、朝阳乡;1992年,撤销大田区,塘里乡、朝阳乡、岭外乡、两头门乡划归大田镇;2001年12月改设大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