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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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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1912),建立翁垟自治乡。

民国11年(1922),设翁垟、地团乡。

民国18年(1929),翁垟建为行政乡,隶属于柳市区。

民国23年(1934),翁垟设镇。

民国29年(1940年7月《档案》),翁垟镇辖:本街、地团王、坭垟、高桥、双坟、前桥、后桥、沙埭、沙埭头、上桥、河西、前西门、后西门、塘下、小门山等15个保。

民国33年(1944)8月,日本侵略军占领翁垟时,敌伪翁垟镇公所设塔山寺。

民国34年(1945)6月,日本侵略军撤退,原翁垟镇公所于塔山寺复立。

民国35年(1946)11月,县定翁垟为甲级镇。

民国37年12月份(1948),翁垟各乡属柳市区。

1949年5月,乐清解放。

翁垟镇隶属于柳市区。

1950年5月建特区,翁垟镇属之,海澨、地团亦属之。

1950年7月特区改称盐区,翁垟镇属之,海澨、地团亦属之。

1950年6月,原海澨乡由翁垟乡分建。

1950年7月,建立地团乡。

1950年6月,翁垟镇转属盐区管辖。

在此前,翁垟镇与其他产盐区均属“乐清县特区”管辖。

1956年2月,撤区并乡。

翁垟镇改为翁垟乡,原海澨、地团乡并入翁垟,直属于县管辖。

1957年5月,翁垟、盐盘两乡合并后,划分为翁垟乡、盐乡。

翁垟乡属柳市区辖,盐乡直属县辖。

翁垟乡人民委员会设后街。

盐乡人民委员会设九房前村(原供销社生产资料仓库处)。

1958年10月,全国实行“公社化,政社合一,五位一体(工、农、商、学、兵)”。

翁垟人民公社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设原镇址。

乡、镇改为“管理区”。

1961年8月,翁垟公社分为翁垟、海屿、黄华、象阳4个公社。

1961年9月建立翁垟区,仍辖翁垟、海屿、黄华、象阳4个公社。

1962年6月,翁垟区撤销,翁垟、黄华、象阳三个公社属柳市区管辖,海屿公社划给城区管辖。

1984年3月,政社分开。

改翁垟、海屿人民公社为翁垟、海屿乡。

1985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改翁垟乡为翁垟建制镇。

1992年5月,海屿乡并入翁垟镇。

2011年5月撤镇设立翁垟街道,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