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名新市,宋时设驿站名“新市驿”;清时属瑞应乡十四都;明洪武十四年(1381),新市编为瑞应乡十四都二图。
民国17年(1928),虹桥曾行村里制;19年改村里制为区、乡镇制,设镇公所、区署,为区治所在。
1949年5月11日虹桥解放。
6月,建立虹桥镇民主政府;9月底,改称镇人民政府;1956年,石帆乡的邬家桥村、西联乡的龙坦村、五权乡的连桥村和东联乡的东洋村并入辖区;1958年成立虹桥管理区;1961年撤销管理区,改为虹桥镇公社;1980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建制镇,属虹桥区。
1992年5月,东联乡、南阳乡、瑶岙乡并入,仍称虹桥镇;2011年5月,蒲岐镇、南岳镇建制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虹桥镇,调整后,虹桥镇辖10个居民区、9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
2015年12月,乐清市行政区划部分调整,虹桥镇划出部分区域重设蒲岐镇、南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