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初(1368)欤城属开济乡二、三都区。
万历九年(1581)后分属一都西区、七都区、九都区、十四都西北区。
清光绪末分区划坊属欤城区、通元区,辖十坊。
1949年,设立欤城区。
1956年撤区并乡,为欤城乡。
1958年10月上旬由石泉乡的缪家、高竹、彭家3个高级社划入,成立海盐县欤城人民公社。
同年10月下旬,海盐县并入海宁县,为海宁县欤城人民公社。
1968年,将欤城改为圩城。
1981年11月16日,圩城人民公社更名为欤城人民公社。
1984年1月,改为欤城乡。
1994年撤乡建镇,正式命名为于城镇,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