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属孝丰县广苕乡,7月撤乡建区属金苕区,称彭宅村、摄湖村;1950年春,彭宅村属报福乡,摄湖村属紫岭乡;1956年2月属报福乡;1958年10月二村同属报福公社报福管理区称彭宅生产队、摄湖生产队;1958年11月撤销孝丰县,并入安吉县,仍属报福公社报福管理区,称彭宅生产队、摄湖生产队;1961年8月属报福公社,称彭溪大队、摄湖大队;1981年8月彭溪大队恢复历史地名彭宅大队;1984年1月称报福乡彭宅村、摄湖村;1989年6月撤乡建镇后属报福镇,称彭宅村、摄湖村;2007年11月彭宅村与摄湖村合并称彭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