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行政区划沿袭清末旧制,1932年调整行政区划,喷泉村隶属于泸西县四区,设喷泉乡。
1939年废区改乡,废闾邻改保甲,隶属于利民乡。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互助组、合作社、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等时期,1958年为林水人民公社喷泉区,1962年为林水区喷泉区,1970年改为红卫公社喷泉大队,1984年改为为午街铺区喷泉乡,1987年为午街铺乡喷泉村公所,2000年为午街铺乡喷泉村民委员会,2001年6月至今为午街铺镇喷泉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