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属律高县。
南宋宝祐元年(1253年),属广西路。
元、明时,出现十八寨。
明嘉靖元年(1522年),置十八寨守御千户所。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设部、推之官,沿用明制直属云南省军事指挥机构。
清康熙七年(1668年),撤守御所,置伍官之制,属弥勒。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区公所,虹溪属二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二区改为设虹溪、复兴(巡检司)两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2月27日,解放虹溪;同年3月1日,成立解放委员会;同年8月2日,撤销;同年8月10日,成立弥勒县第二区。
1958年10月,成立虹溪公社。
1962年10月,恢复虹溪区建制。
1963年10月,虹溪、五山合并为虹溪公社。
1984年4月,改虹溪公社为虹溪区。
1987年,由虹溪区改为虹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