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年(1913年),勐腊为第五区行政分局治地,后移治勐捧。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为镇越县第二区治所。
1953年,建州后为版纳勐腊治所。
1958年,为勐腊县人民政府及勐腊区公所驻地。
1959年,为易武县人民政府及勐腊区公所驻地。
1966年,由勐腊区划出建立勐腊镇。
1969年,改为“五七”人民公社。
1971年,为勐腊公社的城子大队。
1984年,复建为勐腊镇,辖街道、补过、龙林3个办事处和景勐腊、景武、曼嘎、易武新寨、补过、曼帕、龙林、曼降囡、曼班董、回南晶、回沛11个村寨。
2002年4月,勐腊镇、勐腊乡两乡镇合并,沿用“勐腊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