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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通甸镇河边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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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前部分居民点已建村。

清乾隆始归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晚期为丽江县通甸里,民国初归属兰坪州(县)第二区通甸里,时有松子园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隶属第二区通甸镇。

1940年12月推行乡镇保甲制,黄竹场与白草场、龙潭村、金竹房、玉水坪3个村编为通甸镇第四保,松子园与音蓝、平登村、阿货基、上后村、箭干场4个村编为通甸镇第十保,直至解放初期。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河边、南北松子园归属第二区通甸片德胜乡,黄竹场归属通甸片金竹乡,西山属通甸片联合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分属通甸公社德胜、金竹管理区和河西公社联合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分属通甸、安乐公社,1962年4月河边、南北松子园归属第一区通甸片德胜公社,黄竹场归属通甸片金竹公社,西山属第一区安乐片联合公社。

1967年11月,分别划编到通甸区革命委员会德胜、金竹人民公社和河西区革命委员会联合公社。

1969年1月归属通甸公社革命委员会德胜、金竹大队和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联合大队。

1979年由通甸公社德胜、金竹两个大队和河西公社联合大队分别划出6个自然村(生产队)组建河边大队,大队部驻河边村。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通甸区河边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通甸乡河边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称通甸乡河边村民委员会,2002年1月始称通甸镇河边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自然村,编为12个村民小组,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