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实行区乡制,设云峰乡,属白雾区(四区)辖。
1955年撤白雾区(七区)设立娜姑区(七区),云峰乡属待补区(八区)辖。
1965年设云丰公社,属待补区辖。
1970年云峰公社属娜姑公社辖。
1973年设云峰大队,属娜姑公社辖。
1984年撤云峰大队,设立云峰乡,属娜姑区辖。
1987年8月1日撤区建镇,撤云峰乡、绿水塘乡设立云峰村办事处,属娜姑镇辖。
2000年6月撤村(办)建村委会,成立云峰村委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