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耿马成立傣族佤族自治县所下设的五个区58个编制中属,58个乡之一,隶属耿马宣区。
1969年是区、乡、合作社改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耿宣区改为红卫公社,石灰窑乡改称石灰窑大队隶属红卫公社。
1984年2月至5月实行农村政设合一体制改革,社区建乡政社分设,公社改区,大队改乡,生产队改合作社。
原红卫公社改称为耿新区,石灰窑大队改称为石灰窑乡隶属耿宣区。
1988年1月至4月,实行区、乡体制改革,区改乡(镇),乡改村公所。
耿宣区与耿马镇合建立耿宣镇后又更名为耿马镇,石灰窑乡改称为石灰窑办事处,隶属耿马镇。
2000年实行村集体制改革,村公所(办事处改为村民委员会),石灰窑办事处改称为石灰窑村民委员会至今,隶属耿马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