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设巴结、足木(角木)2个乡。
1960年,设八一区,辖公仲、巴结、足木(角木)、八一、久巴5个乡。
1970年,八一区所辖乡改为人民公社。
1973年,八一区分设为八一镇(区级)、八一区。
八一镇(区级)辖八一、角木(足木)、久巴3个人民公社;八一区辖公仲、巴结2个人民公社。
1984年人民公社复乡。
1988年4月撤区设镇,撤销八一区,保留八一镇。
将原八一区所辖的夏仲(公仲)乡、巴结乡和原八一镇所辖的八一乡、觉木乡、久巴乡合并,设置八一镇,属林芝县管辖。
2015年3月,撤销林芝县设立县级巴宜区,八一镇直属巴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