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年(1913年),英吉沙置县时,龙甫和乔勒潘等地是一个玉日西(相当于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后,改为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实行保甲制时,龙甫为1个乡。
1950年5月,废除保甲制设区,龙甫属城关一区管辖。
1958年8月,龙甫属乔勒潘艾日克公社。
1961年11月,从乔勒潘艾日克公社析出,成立龙甫公社。
1966年,龙甫公社改名团结公社。
1978年,复改名龙甫公社。
1985年8月,龙甫公社改龙甫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