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县经济合作社旧址位于独山镇中街8号,原为王德龙私宅,曾开办王大铎商行,始建于清朝晚期,后被焚毁,于民国初年重建。旧址为四合院面阔三间,高6.3米,前进为店面,二进为粮仓,共8间,占地面积181平方米。1931年5月,六安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这里是六安县经济合作社所在地。1932年9月红军撤退后停止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王氏后代王业瑾等人居住。旧址于1981年1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9月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25日被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裕安区人民政府将住户异地安置,旧址收归国有。旧址对外开放后,主要展陈内容有:前厅右边是经济合作社模拟营业场景,包括柜台、工作人员营业拨打算盘时全身站立塑像、货架等,货架上摆有布匹、酒、雨伞等商品;前厅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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