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公社在清代雍正八年为永福乡;民国初年以团代乡地字乡西一团,民国三十九年设乡建镇为永福乡,辖18个保;解放初仍为永福乡,辖18个农协会。
1952年划为18个村,1955年将1、2、7、12、13等村分别划归中心、九江、柑梓、彭镇等乡管辖。
1958年成立永福人民公社,辖7个管区,1959年7月划归温江县管辖,1960年与中心公社合并为双流公社,1962年复置双流县永福公社,1963年全社划为12个大队,1971年并为11个大队,1975年划分为13个大队。
2004年,根据《双流县人民政府对东升镇人民政府关于东升镇并村并组建社区方案的批复》(双府函[2004]109号)文,将团邻村、北郊村、洪江村合并,组建永福社区,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