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成立万岭乡农林村;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同年建立农林生产大队。
1983年十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名委员会。
1984年9月撤销农林生产大队,设立农林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建镇,万岭乡改为万岭镇,成立万岭镇农林村村民委员会,2006年划归竹海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