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全县设6个区71个行政村,光华属于二区(光华)的一个行政村。
1953年改行政村为乡,属于二区(光华)的一个乡。
1955年撤区,光华乡直属县。
1958年9月成立光华人民公社,公社下设乡(管理区),乡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大队设生产队,光华生产大队隶属于光华乡。
1958年11月乡宁、吉县合县称为乡吉县,设立光华公社光华乡(管理区)。
1961乡宁、吉县分置,为光华公社光华生产大队。
1984年撤消光华公社光华大队,改制后成为光华镇光华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