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里甲制度时,属清平乡西八里。
清代光绪年间,里辖所,1918年改里甲制为区村制,属西乡三区,区公所驻平头镇。
抗日战争时期,仍实行区村制,平头一带属一区、百僧庄以东属二区、南张芹一带属七区、胡家堙一带属五区。
解放战争时期,属路北政府九区。
1950~1951年,调整行政区划后,改属六区。
1955年区制撤销改乡,六区改为平头乡。
1958年平头乡改为平头钢铁人民公社。
1961年公社建制缩小,平头钢铁人民公社调整为平头、胡家堙和太安驿3个人民公社。
1983年,平头人民公社改为平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