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元朝末年已形成村落。
原因是位于村中的汤帝庙,据记载其历经明、清两代重修。
清代永安隶属沁水城东18里的武安西里的下半里。
民国:“民国六年,锡山兼管民政,讨论施治之方,以为村者,人民聚集之所也,为政不达诸村,则政乃粉饰;自治不本于村,则治无根蒂。
舍村而言政治,终非彻底之论也。”于是,1918年山西废除里甲制,创行“村制”。
村设立村、闾、邻三级管理梯次,300户左右为一编村,村下设闾,25户为一闾;闾下设邻,5户为一邻。
永安隶属沁水县第二区(端氏)管辖。
抗战时期:沁水县分割为3块抗日根据地。
1941年,士敏抗日县政府成立,永安村隶属士敏县第二区(潘庄)管辖。
1947年7月,士敏县与沁水(南)县合并,恢复了原沁水建置。
合并后,全县划为7个区,永安隶属第六区(潘庄)管辖。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2月,全县调整为六个区,永安隶属第五区(潘庄)管辖。
1952年,全县调整为五个区,永安隶属第四区(端氏)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并村设乡,永安村(乡)同张山合并为张山乡隶属第四区(端氏乡)管辖。
1954年,初级合作社成立,永安村(乡)为沁水县张山乡永丰初级社。
1956年6月,永安村(乡)为沁水县张山乡国胜高级社。
1958年9月至1961年6月,全县实行社区制,1958年9月称永安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同年沁水县、阳城县合并,永安村隶属阳城县端氏卫星人民公社永安管区。
1959年4月,增设潘庄乡(五一人民公社),永安村隶属阳城县潘庄乡(五一人民公社)永安管区。
同年10月,沁阳分治后,永安村隶属沁水县潘庄乡(五一人民公社)永安管区。
1960年8月,取消乡(镇)建置,保留人民公社建置,人民公社名称全部按地名命名。
永安村隶属沁水县潘庄人民公社永安管区。
1961年6月至1984年4月,全县实行社队制。
1961年6月,永安管区改称为永安生产大队,仍属潘庄人民公社管辖。
1971年6月,上级调整基层区划,潘庄公社划归阳城县,永安生产大队隶属阳城县潘庄公社。
1972年3月,潘庄又划归为沁水县,永安生产大队隶属沁水县潘庄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永安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