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设石屯里、张家里。
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石屯里、张家里合并为张石里。
清顺治九年(1652),张石里与韩西里、三水里合并为韩张水里,1918年后,改为区村制,属三区管辖。
1949年属二区管辖。
1953年6月,设洪山乡,仍属二区管辖。
1954年,撤销区级建制,洪山乡归县直管。
1958年5月,划归义安公社。
1958年9月,划入火箭公社。
1959年3月,改属三佳公社。
1960年,增设洪山公社。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称洪山乡,同年8月,改为洪山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