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口古称石阿城,《史记•赵世家》记载:成侯十一年(前339)“秦功魏,赵救之功石阿”。
春秋时期,石口为晋属蒲地,晋文公重耳曾封于蒲,即在今石口乡蒲依村。
汉初属蒲子县,北魏属岭东县,后属新城县,唐时属温泉县和高唐县,五代、宋、金未变。
元至元三年(1337)归县,直至明、清、民国,归属基本不变。
新中国成立后属临汾专区。
1958年设石口人民公社和川口人民公社。
1971年4月归新成立的交口县。
1984年分设为石口乡和川口乡。
2001年4月又合并为石口乡。
2021年2月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吕梁市辖区调整的批复》,撤销石口乡,设立石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