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利仁都,下辖二里有四村:龙山、沟底(沟里)、横岭、东平(萍)。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置龙山单独编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龙山乡,下辖龙山、小北山。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龙泉高级合作社,简称“龙泉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八义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八义公社,置龙山生产大队,下辖10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八义乡,龙山大队随改为龙山村民委员会,下辖10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八义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