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年(1931年)实行区、乡(镇)、闾、邻制,归扶风县第四区(毕公区)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实行保甲制,归毕公联保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联保为乡,归扶风县毕公乡管辖。
解放后,废除保甲制,设立区公所。
1950年4月,第一次区划调整,夹道村归扶风县第四区(毕公区)管辖。
1956年2月,五泉乡成立。
夹道村归五泉乡管辖。
1958年9月,五泉乡撤销,扶风县在绛帐人民公社设立五泉生产管理区。
夹道村、巨家村、上刘村、下刘村组建成立夹道生产大队,归扶风县绛帐人民公社五泉管理区管辖。
1958年12月,扶风县并入兴平县。
夹道生产大队归兴平县绛帐人民公社五泉生产管理区管辖。
1961年4月,兴平县撤销五泉生产管理区,设立五泉人民公社,夹道生产大队归兴平县五泉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8月,扶风县从兴平县分出。
夹道生产大队归扶风县五泉人民公社管辖。
1982年,杨陵区成立。
10月,夹道生产大队随五泉人民公社从扶风县划归杨陵区管辖。
1984年3月,国家实行政社分设。
五泉人民公社撤销,五泉乡成立,夹道生产大队撤销,夹道村村民委员会成立,归五泉乡管辖。
1998年7月,五泉乡撤销,五泉镇成立。
夹道村民委员归五泉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