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用清制。
民国二十年(1931年),实行区、乡(镇)、闾、邻制,隶属于扶风县第四区(毕公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实行保甲制,隶属于毕公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联保改乡,隶属于扶风县毕公区。
1949年7月13日,扶风县解放,庙沟村更名为曹沟村。
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保甲制,设立区公所。
1950年4月,第一次区划调整,隶属于扶风县第四区(毕公区)。
1956年2月,第二次区划调整,扶风县撤销第四区(毕公区),设立五泉乡。
曹沟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隶属于五泉乡。
1958年9月,第三次区划调整,扶风县撤销20个乡,成立7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下设生产管理区。
扶风县在绛帐人民公社设立五泉生产管理区。
曹沟、曹堡、朱家三个自然村组成曹家生产大队,归扶风县绛帐人民公社五泉生产管理区管辖。
1958年12月,扶风县并入兴平县,曹家生产大队归兴平县绛帐人民公社五泉生产管理区管辖。
1961年4月,第四次区划调整,生产管理区撤销,原扶风县7个人民公社设为15个人民公社,兴平县撤销五泉生产管理区,设立五泉人民公社,曹家生产大队归兴平县五泉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8月,扶风县从兴平县分出。
曹家生产大队归扶风县五泉人民公社管辖。
1982年2月,杨陵区成立。
10月,曹家生产大队随五泉人民公社由扶风县划归杨陵区管辖。
1984年3月,国家实行政社分设。
五泉人民公社撤销,五泉乡成立。
曹家生产大队分设为曹堡、曹沟、朱家三个行政村。
1998年,五泉乡撤销,五泉镇成立。
曹沟村归五泉镇管辖。
解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村民的收入有了极大地提高。
1990年村民从沟道里搬到平原上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