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为东扶风,后撤销并于武功。
金设长宁镇。
明朝在此设长宁驿。
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长宁镇。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长宁镇治所在长宁铺,辖83村。
清道光年间,为避清帝讳,改名“长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年(1912年)后,恢复原名。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长宁镇归属二区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分设长东、长西联保。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并长东、长西联保为长宁联保,辖8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长宁由8保增加为10保。
1949年,废保、甲制,设长宁区。
1952年,将长宁区改为第六区。
1956年,设长宁乡。
1958年,成立长宁公社。
1984年,改设为长宁乡。
1998年,设长宁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