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永兴里。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属东小路。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东小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称靖口联保处。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称靖口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成立靖口区公署(后改为平木区公署)。
1958年9月,设卫星公社。
1961年6月,更名为平木公社,辖14个生产大队66生产队。
1966年9月,更名为东方红公社。
1970年6月,恢复平木公社。
1984年3月,改平木公社为平木乡,辖14个行政村,73个村小组。
1997年7月,改平木乡为平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