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岭村自古以来就属周、秦、汉、唐、宋、元、明、清管辖;五代十国前期属岐;955年属后周,公元960年属北宋;公元1127-1234年属金;1958年8月建立庙岭生产大队同时设立大队党支部,隶属义门人民公社管辖;同年10月划归北极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5月改归义门人民公社管辖;1962年,这两个村分为两个大队,沟以东的叫东村以西则维持原名“庙岭”;所以时公社将庙岭改为“永红”大队;又恢复了原名“庙岭”。
1984年政社分设,设立庙岭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