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白河县划归湖北省郧县,隶属中厂三吕。
1949年解放后,划入白河县辖区管理。
1951年,瓦屋和太山2个互助组均属二区川河乡。
1954年,瓦屋和太山2个互助组分别转为高级社,均属二区川河乡。
1956年,瓦屋和太山2个高级社均属冷水区川河乡。
1958年,瓦屋和太山2个高级社分别转为大队,均属冷水公社川河管区。
1962年,瓦屋和太山2个大队均属冷水区川河公社。
1984年5月,瓦屋和太山2个大队均属冷水区川河乡。
1996年11月,瓦屋和太山2个大队分别变更为瓦屋和太山2个村村民委员会,均属冷水镇。
2000年8月,撤销太山村村民委员会,将其3、5、6、7、8组并入瓦屋村村民委员会,1、2、4、10组并入月镇村村民委员会,9组并入川大村村民委员会。
属冷水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