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初期,国号邾,附庸于鲁国,春秋之初为子爵。
秦代设置驺县,隶属薛郡;西汉初设置驺县,属豫州鲁国;三国时驺县属魏,此后,驺即写作邹。
晋代,设邹县,隶鲁郡;南北朝时邹县初属刘宋,隶鲁郡移郡治于邹县;隋代驺县属徐州鲁郡;唐初隶兖州鲁郡上都督府;宋代隶京东西路袭庆府;金代,设邹县隶山东路滕州;明代,设邹县洪武初年隶济宁府;清代,邹县仍隶属兖州府;民国隶属山东济宁道;1949年8月,邹县隶属尼山专属;1953年7月,济宁专区建立,邹县隶属济宁专属;1968年,济宁专属改为济宁地区,邹县隶属济宁地区;1983年10月,撤销济宁地区,设济宁市,邹县为济宁市所辖县;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民行批〔1992〕号)批准,撤销邹县,设立邹城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