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属章丘县新建的黉山区。
1950年9月,黉山区改为第九区(后又改名为相公庄区)。
1958年3月,撤区并乡,改建为县辖相公庄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相公庄乡建相公庄公社。
1958年12月,相公庄乡撤销并入明水公社。
1961年3月,原相公庄公社由明水公社分出,恢复公社建制。
1966年后,改名相公公社,1978年恢复原名。
1984年2月,改为相公庄区,下设5个乡。
1985年建立相公庄镇,下设5个办事处,57个行政村。
2015年8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撤销相公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相公庄街道办事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