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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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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划入新建的章历县龙山区辖的龙山、高家二乡改划为龙山、杜张、田家、阎家庄、平陵、高家、乔家、袁家、全家河、柿子园10个小乡。

1953年9月5日,章历县撤销并入章丘县,属章丘县第二区。

1956年10月25日,全河节、柿子园二乡划归历程县。

1956年11月26日,改划为龙山、平陵、城后、阎家庄4乡。

1958年3月24日,撤乡并区,属陵乡(县辖)。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成立平陵公社。

1958年12月,平陵公社、党家公社、东风公社(胡迪乡)、寨子公社(山后寨乡)合并成立平陵公社。

1961年3月11日,原东风公社和寨子公社东北部,分出新建枣园公社,分社后仍称平陵公社。

1983年5月,平陵、枣园、高官寨、黄河4公社被定为“公社划区”试点。

平陵公社划为平陵区,辖:山后寨、龙山、辛店、李福庄、党家5乡。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

《章丘县区划建乡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山后寨乡划入埠村区。

平陵区辖:辛店、李官、党家、龙山、李福5乡。

1985年9月,县以下区划改乡镇并行为乡镇并行。

平陵区划分为县辖党家乡和龙山镇。

2005年12月,撤销龙山镇、党家镇,原龙山镇和党家镇合并为龙山街道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