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镇最初为华县(诸满),后并入费县,历为区、乡、镇所在地,清属方城社。
1928年,划为费县第三区诸满乡。
1940年6月,设立方城乡,隶属于临费沂边联县诸满区。
1941年1月,划归费东行署(1942年改费东县)诸满区。
1946年,诸满区隶属于蒙山县。
1952年3月,蒙山县撤销,诸满区划归费县,划归为费县十四区,驻地为诸满,辖诸满、方城等17个乡。
1955年9月,费县十四区改称诸满区。
1958年,称方城乡。
1959年4月,改称方城人民公社。
1963年4月,又改为方城区。
1985年9月,改为方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