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称第九区、第十区。
1955年复称苗山区、常庄区。
1958年3月分为龙角乡、苗山乡、常庄乡、和庄乡。
同年10月改称苗山公社、常庄公社、和庄公社。
1959年改称苗山公社、常庄公社。
1984年改称苗山办事处、常庄办事处。
1985年10月,苗山办事处分为苗山镇、见马乡,常庄办事处分为常庄乡、和庄乡,属莱芜市(县级市)。
1992年12月,县级莱芜市升格为地级莱芜市,设莱城区、钢城区两个区,苗山镇属莱芜市莱城区。
2000年见马乡、常庄乡并入苗山镇,仍称苗山镇,属莱芜市莱城区。
2018年12月,济南市莱芜市进行区划调整,撤销莱芜市莱城区,设立济南市莱芜区,随即归属济南市莱芜区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