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田镇一带属狄县,隶临淄郡;西汉时期属千乘郡;东汉年间属高苑县属乐安郡;北魏设长乐郡,隶属青州。
金统治时期属长山县,元统一后,割田镇、索镇设新城县,此地属新城县管辖;明洪武二年(1936年)田镇一带属齐东县;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为三府四县地,属高苑县范围,一直沿袭到1912年。
1948年3月,高苑、青城二县合并为高青县,田镇为县城;1950年县委、县府前往青城,又于1953年迁回田镇。
从1953年开始,陆续在田镇街以南修建县委、县府机关、工厂、医院、中学、剧院以及商业门市部。
1961年后,对县城进行较大规模的扩建,形成了一个新的城区。
在此期间1956年3月,高青、齐东两县合;1958年11月,齐东县析入博兴、邹平县;1967年,改称田镇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撤田镇公社改称田镇镇;1984年6月,机构改革,寨子乡、许管乡、常家乡从天真镇析出;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寨子乡复并入田镇镇;1990年,随高青县划归淄博市管辖;2010年,高青区划调整,田镇被分为田镇街道和芦湖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