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划分为十三(南湖)、十四(沈疃)两个区。
1952年2月,全县个别区、镇进行合并,名为沈疃区。
1958年撤区建乡,名为沈疃乡,同年8月,建立和平公社。
同年12月,公社被撤销。
1971年2月,由西湖、南湖、三庄划出部分村庄成立陈疃人民公社。
1984年6月,改称陈疃公社为东陈疃区,辖6个乡。
1985年8月,改东陈疃区为东陈疃乡,1985年日照县改为日照市,隶属日照市。
1992年12月成立东港区隶属东港区,1995年3月改东陈疃乡为陈疃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