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旅游

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

鲇鱼山周氏古墓葬位于常平镇卢屋村鲇鱼山,年代为南宋。类别为古墓葬。2018年10月,被公布为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两座交椅墓的主体范围四向外扩6米。面积:736.26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南至周宋维夫妇合葬墓南侧20米;北至周岐秀夫妇合葬墓北侧30米;西至周宋维夫妇合葬墓西侧30米;东至“周岐秀墓园”牌坊东侧7.5米。面积:3888.88平方米。…[详细]

寒溪水村古民居位于茶山镇寒溪水村岭仔巷107号、前塘街31号,年代为清。类别为古建筑。2018年10月,被公布为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前塘街31号:文物本体。面积:147.23平方米。岭仔巷107号:文物本体。面积:390.37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前塘街31号: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0-0.5米。面积:169.63平方米。岭仔巷107号: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0-1米。面积:427.43平方米。…[详细]

中共东莞特别支部机关旧址

中共东莞特别支部机关旧址位于东莞市东莞中学北区。1923年夏秋间,社会主义青年团广东区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阮啸仙派莫萃华回东莞组建青年团组织。10月,莫萃华在洪屋涡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广东区委直辖东莞支部,成员7人,莫萃华任支部书记。1924年3月,蔡如平、蔡日新被委任为国*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回东莞开展农-动。同年11月,莫萃华、蔡如平、蔡日新先后被吸收为共产党员。同年12月,他们组成中共东莞支部,…[详细]

中共东莞县委机关旧址位于东城街道温塘社区茶中村南边路28号,年代为1940年。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8年10月,被公布为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滴水及外墙为界。面积:90.8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西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各向外延伸2米,不足2米的以相邻建筑物滴水及外墙为界;南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12米。面积:276.3平方米。…[详细]

东莞县新四区人民政府旧址位于中堂镇潢涌村德本坊大街亲仁巷13号,年代为1949年。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8年10月,被公布为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滴水为界。面积:233平方米。…[详细]

东莞新三区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位于寮步镇泉塘社区泉新街5号,年代为1944-1945年。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8年10月,被公布为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滴水为界。面积:120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前延伸3米,向后延伸1米,左、右以文物本体滴水为界。面积:158平方米。…[详细]

东江纵队铁东大队大队部旧址位于桥头镇石水口村南片路582号,年代为1944-1945年。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8年10月,被公布为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滴水为界。面积:118.8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前外延8米,左外延3-8米,右外延4-9米,后外延2.5米以周边民居滴水为界。面积:562.49平方米。…[详细]

东莞县国民政府旧址位于樟木头镇石新社区石新路175号养贤学校内,年代为1938-1943年。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8年10月,被公布为第十一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向外延伸5米。面积: 832.5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米。面积:1510.3平方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