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为牙尕村民委员会,1958年文化大革命时称牙尕大队,1960年”文革“期间改为反帝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牙尕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