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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银川,简称“银”,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三四万年以前,水洞沟旧石器文化遗址是银川地区最早的古人类居民点。

殷商、春秋战国时期这里是北狄、西戎、匈奴等游牧部落的活动地区。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银川地区为北地郡所属。

汉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境内所建北典农城(又称“吕城”),为银川建城之始。

南北朝时期,成为北方许多游牧部族的居牧地,名曰“饮汗城”。

大夏国改建成“丽子园”,为大夏王的行宫、御花园。

北周置怀远郡、怀远县。

唐仪凤二年(677年),怀远县遭黄河水淹,城废。

次年在故城西更筑新城(今银川市兴庆区)。

宋咸平四年(1001年),党项族首领李继迁攻占银川平原全境,移总部于灵州。

宋天禧四年(1020年),其子李德明升怀远镇为兴州,大兴土木,建为临时都城。

后李德明之子李元昊升兴州为兴庆府。

宋宝元元年(1038年),李元昊建立地方割据政权,兴庆府为其都城。

蒙古中统二年(1261年),以西夏故疆建西夏中兴等路行省。

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降改为中兴府路,宁夏之名始于此。

明设宁夏镇,下辖七卫,实行军政合一管理,系“九边重镇”之一。

清改制为宁夏府,辖州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年(1912年),因清代宁夏道与宁夏县名同,且宁夏为古朔方地,故改宁夏道名为朔方道,领宁夏、宁朔、中卫、平罗、灵武、金积、盐池、镇戎八县,仍属甘肃省。

道署及宁夏、宁朔两县治均设在宁夏城内。

1913年,宁朔县治移驻新满城,后又迁至今永宁县望洪镇和青铜峡市瞿靖镇、小坝镇。

1928年10月17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9次会议将宁夏道(即朔方道)旧属八县(即宁夏县、宁朔县、平罗县、中卫县、灵武县、金积县、盐池县和平远县)和宁夏护军使辖地(即阿拉善旗、额济纳旗)合并建为宁夏省。

1944年1月,经宁夏省政府呈报国民政府行政院,建议将宁夏省城命名为银川市。

1947年4月18日,银川市正式成立,为宁夏省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仍为宁夏省会。

1954年,宁夏省建制撤销,银川市为甘肃省银川专署所在地。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银川市为自治区首府,是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市境隶属: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之前,尚未纳入中原王朝版图,为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牧地。

(公元前214年)秦将蒙恬率军修筑长城,在市境内当时黄河的东岸“筑浑怀障”,属北地郡辖。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前后,中原大乱,市境复为匈奴所控制。

西汉:市境属北地郡,河东部分为富平县所辖,仍设浑怀障;河西部分设廉县。

东汉时期市境隶属未变。

中平元年(公元184年),中原大乱,市境为羌部落所据。

三国、两晋至十六国:市境被羌、匈奴等各族控制,建制无考。

南北朝:北魏(鲜卑)于故汉浑怀障地设“历城”,属薄骨律镇辖。

西魏市境属灵州普乐郡。

北周市境仍属灵州,河西部分为怀远郡怀远县地;于河东部分置历城郡建安县。

隋:市境属灵武郡。

河西部分为怀远县地;于河东部分仍设建安(后先后改称广、灵武)县。

唐:前期属灵州都督府灵州辖。

“安史之乱”前后为朔方道节度使辖区。

先天二年(713年)于市境河西(今姚伏镇)置定远军,后升为县;景福二年(893)升为警州。

五代:市境先后为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所控制,为灵武节度使(亦称朔方节度使、灵盐节度使)辖区。

后梁、后唐仍设警州;后晋天福七年(942年)将警州降为威肃军。

后汉、后周建制无考。

北宋:市境属陕西路灵州辖,置定远镇。

至道年间(995-997)改设威远军。

西夏:宋咸平四年(1001年),定远镇为党项羌族攻占。

西夏景宗大庆元年(1036年),定远镇被改为定州,并设定远县。

宋天圣二年(1024年)于州境筑省嵬城。

元:市境属甘肃行中书省宁夏府路,仍置定州。

明:市境属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宁夏卫。

永乐初年(1405年前后)筑平虏城(今平罗县城关镇),后改平虏守御千户所。

弘治年间(1500年前后)市境河东部分蒙古部落控制;嘉靖二十年(1541年)筑北长城后,河西北长城以北地区亦蒙古部落所据。

清:市境属甘肃省宁夏府,将“平虏”改称“平罗”。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蒙古鄂尔多斯部自河西移驻河东;雍正二年(1724年),升平罗所为县;不久,先后沿黄河滩地设置新渠县(今平罗县姚伏镇附近)、宝丰县(今平罗县宝丰镇)、乾隆三年(1739年)地震城毁,二县复并于平罗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国初市境属甘肃省宁夏道(后先后改为朔方道、宁夏道、宁夏行政区)。

1929年宁夏建省,平罗县为市境惟一的县级建制。

1941年于市境河西部分析置惠农县;在河东增设陶乐县。

1945年,于惠农县黄渠桥设“宁夏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平罗、惠农、陶乐、磴口4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9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进驻石嘴山,市境平罗、惠农、陶乐三县先后建立人民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市境属宁夏省。

1954年宁夏撤省与甘肃省合并,三县为甘肃省银川专署辖。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3县由自治区领导。

1960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惠农县、设立石嘴山市,由自治区管辖,市级机关驻石嘴山镇。

1972年2月,在大武口成立银北地区,石嘴山市被改为地辖市,与平罗、贺兰、陶乐3县同由银北地区领导。

1975年11月银北地区撤销,石嘴山市恢复由自治区直辖,并将平罗、陶乐两县划归石嘴山市领导,市级机关移驻大武口区。

1987年1月,撤销石嘴山市郊区、恢复惠农县,市辖3区3县。

行政建制沿革:1955年底,煤炭工业部为就近解决西北、华北地区新建厂矿企业的用煤问题,计划将贺兰山-卓子山的5个矿区连在一起,建成贺兰山煤炭基地。

由于石嘴山地处煤田集群中心,地理环境、交通条件较好,国家把石嘴山矿区定为“一五”期间全国10个新建矿区之一。

1958年9月8日,中共宁夏工作委员会批准建立中共石嘴山工作委员会;1959年1月10日,组建了石嘴山市人民委员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同年4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撤销惠农县,成立石嘴山市的请示报告》。

7月27日国务院复电同意。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第93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石嘴山市,撤销惠农县,将原惠农县的石嘴山等十个乡(镇)为石嘴山市的行政区域,其余地区划归平罗县”(国务院1960年议字10号文件)。

1960年3月27日-29日石嘴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石嘴山市宣告成立,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驻石嘴山镇。

1972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银北地区,石嘴山市由自治区直辖改为地区辖,市级机关仍驻石嘴山,行政区域不变。

1975年11月23日,国务院决定撤销银北地区,石嘴山市恢复由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迁至大武口区,平罗、陶乐两县改由市辖。

2004年撤销石嘴山区和惠农县,在其原有基础上成立惠农区,区政府驻北大街。

自此石嘴山市划分为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境内设富平县,为宁夏平原最早设置的县。

明代筑堡,名吴忠堡,属灵州守御千户所。

1929年改吴忠堡为镇,,属灵武县。

1949年9月吴忠全境解放,成立吴忠堡市,由宁夏省直辖;11月缩编为吴忠镇,归灵武县管辖。

1950年10月吴忠镇正式改为吴忠市,宁夏省直辖。

1954年4月,宁夏省河东回族自治区成立,辖金积、灵武、吴忠、同心四县市(1955年4月代管盐池县,12月正式管辖),并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合署办公。

9月,宁夏省建置撤销,河东回族自治区隶属甘肃省。

1955年2月1日,河东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分署办公。

4月28日,河东回族自治区更名为吴忠回族自治州。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自治州撤销,吴忠市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

1960年,撤销金积县,撤宁朔县改名为青铜峡市。

1963年撤销吴忠市、青铜峡市设立吴忠县和青铜峡县。

1972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银南地区,1973年4月设立银南行政公署,属自治区派出机构。

1983年撤销吴忠县、青铜峡县恢复吴忠市、青铜峡市。

1998年5月撤销银南地区和县级吴忠市,设立地级吴忠市,县级吴忠市改称利通区。

"元朝,设有开成路、开成州、广安州。

明朝,置固原州和固原卫,明正统十年(1445年)置固原巡检司,以“故原州”之名,“讳故而改固”得名。

成化五年(1469年)为固原卫治;弘治十五年(1502年)为固原州治,又为固原镇治。

固原名称的由来,应该始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

一说是固原唐末陷于吐蕃后,先后侨治于甘肃的平凉、镇原,固原这个地方就被称为“故原州”,讳故改固,因名固原。

二是“北魏以此置原州,以其地险固因名”。

清朝,置甘肃省,固原州划属甘肃省。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升固原州为直隶州,领海城(今海原)、平远(今同心)二县及硝河州判、打拉县丞。

中华人民共和国2年(1913年),废固原直隶州,改置为固原县,属甘肃省泾源道,后又改属甘肃省平凉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25年(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自陕北西征进入固原县境,在以庙儿掌为中心的地带,成立了固北县苏维埃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27年(1938年)04月,固北县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28年(1939年)01月,海固事变(固海回民三次起义)被国民党残酷镇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31年(1942年)10月,国民政府在甘肃省在固原、海原、隆德、静宁、会宁五县边界地区设置西吉县,划固原的硝河、张易等乡村归西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38年(1949年)08月,固原解放。

1949年10月,固原县、隆德县、海原县、泾源县(原化平县)属甘肃平凉专区、西吉县属定西专区。

1953年11月,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成立,自治州首府为固原县,辖西吉、海原、固原3县。

1955年11月,国务院批准,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改名为固原回族自治州。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撤销固原回族自治州,成立固原专区。

1958年11月,甘肃省泾源县划归宁夏,归属固原专区。

1970年07月,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行政公署,行署驻固原县,辖固原、海原、西吉、隆德、泾源5县。

1983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彭阳县的批复》(国务院(83)国函149号)精神,从固原县析出王洼、彭阳区所辖冯庄、王洼、罗洼、小岔、孟塬、草庙、交岔、石岔、古城、新集、沟口、彭阳、城阳、红河、川口15个人民公社成立彭阳县。

2000年01月,固原地区固原县大战场乡移交吴忠市中宁县属地管理。

2001年07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宁夏区固原地区和固原县,设立地级固原市和原州区。

2002年07月,撤地设市,改固原地区为固原市,固原县改称原州区,辖海原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原州区。

2003年03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西吉隆德彭阳海原四县乡镇区划的批复》(宁政函[2003]34号),实施了“撤乡并镇”工作,全市共减少行政村148个,村民小组31个。

2004年02月,海原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中卫市管辖。

2008年02月,划固原北部黑城镇、七营镇、甘城乡及炭山乡部分归海原县。

2015年01月,实施“一核五极,组团发展”的空间策略,以固原市原州区为核心,以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为四个发展极,整合三营镇、海兴开发区,形成新的发展组团,构成第五发展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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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为北地郡。

西汉今市境北部置眴卷县,属安定郡。

北魏属灵州鸣沙郡。

北周保定二年(公元562年)置会州(治今中宁县鸣沙)。

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废州,置鸣沙镇。

隋置鸣沙县、丰安县。

唐万岁通天初置丰安军,属灵武郡(灵州)。

宋入西夏,今市境北部(今沙坡头区、中宁县)置应理县、鸣沙县、贺兰军;南部(今海原县境)置南牟会新城,北宋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复为宋地,以南牟会新城改置西安州(治今海城镇西西安州),属秦凤路。

元代市境北部设应理州,南部置置海喇都堡(今海城镇),属开成州。

明代市境北部分属宁夏卫、宁夏中卫;南部设海喇都营,属固原州。

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于故西安州置西安守御千户所,属固原卫。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北部废卫改中卫县(含今沙坡头区、中宁和青铜峡部分地区),属甘肃省宁夏府。

南部设盐茶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裁厅设海城县,属固原州。

1913年北部属朔方道(俗称宁夏道)。

南部属甘肃省泾源道(后改甘肃省陇东行政区),1914年因与奉天省(今辽宁省)海城县同名,遂以海喇都原简为海原县。

1929年北部属宁夏省,1933年北部中卫县析置中宁县。

南部1950年属甘肃省平凉专区,1953年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1955年属甘肃省固原回族自治州。

1954年宁夏并入甘肃省,北部遂改属银川专区。

1958年北部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专区。

1970年南部属固原地区。

1972年北部属银南地区。

2004年设立地级中卫市,辖沙坡头区(原中卫县改设)、中宁县、海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