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建立木贡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木贡为大队境内一地名),简称木贡大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岩脚寨。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木贡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木贡村民委员会,简称木贡村委会。 2004年,新建立木贡村民委员会管辖原木贡、大湾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木贡。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羊场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1961年,建立西龙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西龙为大队境内一地名),简称西龙大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西北大寨。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西龙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西北村民委员会(根据村委会驻地西北大寨而命名),简称西北村委会。 2004年,新建立西北村民委员会管辖原西龙、新发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西龙。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羊场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2004年,新建立二道岩村民委员会(根据村境内一地名来命名)管辖原二中、那控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二中。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羊场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1961年,建立哪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哪洒为大队境内一地名),简称哪洒大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陈家寨。 “文化革命”期间更名为新江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江大队。 1982年12月,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305号《国务院发布关于地名、更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黔发(1980)19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补充规定》这两个文件的要求,将其复名为哪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哪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新江村民委员会,简称新江村委会。 2004年,新建立哪洒村民委员会管辖原新江、幸河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新江。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羊场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2004年新建立群峰村民委员会管辖原团结,高峰,群益3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群益。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羊场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1961年,建立羊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羊场为大队境内一地名),简称羊场大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大坡场。 “文化革命”期间更名为前坡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前坡大队。 1982年12月,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305号《国务院发布关于地名、更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黔发(1980)19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补充规定》这两个文件的要求,将其复名为羊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羊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羊场村民委员会,简称羊场村委会。 2004年,新建立羊场村民委员会管辖原羊昌、前坡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前坡。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羊场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原名为井中,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在全国农村掀起了土地改革运动,将大地主、富农的土地没收,分给广大贫下中农耕种,使“耕者有其田”。 后来,又实行了初级社、高级社等政策。 当时,大树脚、丫口寨、干坝子、一碗井、陈家田坝五个自然村寨合并为“井中村”,隶属那洒公社管辖。 1958年,国家又推行了“三面红旗”运动,即: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那洒公社撤销,井中村又属阿岔公社管辖,因此井中村改为大队,叫井中大队。 1983年,改革开放后,国家为了发展的需要,又将公社改为乡,大队改为村,井中大队即改为井中村。 井中村延续了24年,2004年2月,新建立锦钟村民委员会管辖原锦中、金钟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锦钟。 贵州省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并村工作,岩脚镇党委、政府经多方考虑又将锦中村与金钟村合并为一个村,取名为“锦钟村”,它有警种长鸣、锦绣山河之意。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阿岔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1961年,建立金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金星为大队境内一地名),简称金星大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高兴寨。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金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金星村民委员会,简称金星村委会。 2004年,新建立金星村民委员会管辖原金星、水屯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金星。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阿岔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1961年,建立水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水寨为大队境内一地名),简称水寨大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长田坎。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水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水寨村民委员会,简称水寨村委会。 2004年,新建立青水寨村民委员会管辖原水寨、兴中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水寨。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阿岔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1961年,建立阿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阿岔,故名),简称阿岔大队。 “文化革命”期间更名为兴隆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兴隆大队。 1982年12月,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305号《国务院发布关于地名、更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黔发(1980)19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补充规定》这两个文件的要求,将其复名为阿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阿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兴隆村民委员会。 2004年,新建立阿岔村民委员会管辖原兴隆、湾河、雨支3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兴隆。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阿岔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
“文化革命“期间命名为民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民新大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三家寨。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民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明星村民委员会,简称明星村委会。 2004年,新建立民兴村民委员会(明兴由明新同音演化)管辖原明星、和平2个村所辖区域,村委会驻地明星。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阿岔公社,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阿岔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阿岔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