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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岗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949年前属鄱阳县第五区安民乡管辖,1973年属中心大队,1978年改称中洲大队,1982年分公社属河东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东溪乡称中心村民委员会,2002年与新屋下村民委员会合并称中新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属凰岗镇管辖,称中新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第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溪口乡,1954年成立初级社,属杨源乡管辖,1956年转高级社,1958年属凰岗公社称神山大队,1960年属神山公社,1968年与溪口大队合并,称建设大队,1973年改称神山大队,1978年与溪口大队分开,属凰岗公社管辖,1982年改神山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神山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属凰岗镇管辖,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第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杨源乡,1954年成立初级社,1956年转高级社,1958年属凰岗公社称杨源大队,1961年属凰岗区神山公社,1968年属凰岗公社与炉山并队,改称爱国大队,1973年复称杨源大队,1978年与炉山村分队,仍称杨源大队,1982年属神山公社,1984年属神山乡称杨源村民委员会,2002年与炉山合并,称杨源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属凰岗镇管辖,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第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第五区溪口乡,1954年成立溪口初级社,1956年转溪口高级社,1958年成立凰岗公社称溪口大队,1960年称凰岗区神山公社溪口大队,1968年转入神山,改名建设大队,1973年改为神山大队,1978年从神山大队分出,恢复溪口大队,1984年改为溪口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归属凰岗镇,称溪口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东源乡,1954年转东源初级社,1956年转东源高级社,1958年属凰岗公社称东源大队,1961年属凰岗区神山公社管辖,1968年属凰岗公社,改名团结大队,1973年恢复东源大队,1984年改为东源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归属凰岗镇,称东源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第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东源乡,1954年转初级社,1956年转高级社,1958年属凰岗公社称观前大队,1960年属凰岗区神山乡管辖,1968年属凰岗公社管辖,1982年属神山公社管辖,1984改称观前村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属凰岗镇管辖,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杨源乡,1956年转高级社称杨源乡珊田高级社,1958年属凰岗公社称珊田大队,1961年属凰岗区神山公社,1968年属凰岗公社永红大队,1973年属凰岗公社恢复珊田大队,1982年改称石家大队,1984年改为石家村民委员会,1987年与珊田分开,2003年初又与珊田合并称石家村民委员会,同年撤乡并镇,属凰岗镇管辖,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第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太阳乡,1954年转太阳初级社,1956年转太阳高级社,1958年属凰岗公社称太阳大队,1960年改称凰岗区太阳公社太阳大队,1968年属凰岗公社称太阳大队,1984年称太阳埠村民委员会,2003年并乡,归属凰岗镇,2005年撤消匡家村民委员会,并入太阳埠称太阳埠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古北乡,1949年后属四区古北乡,1952年属四区龙埠乡,1954年成立龙埠初级社,1956年转高级社,当年划归凰岗区龙阳乡,1958年属凰岗公社龙阳大队,1960年属凰岗区太阳公社,称龙阳大队,1968年属凰岗公社改称红旗大队,1973年恢复龙阳大队,1982年属太阳公社,1984年改太阳埠乡称龙阳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划归凰岗镇,称龙阳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第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太阳乡,1954年成立富大初级社,1956年转高级社属凰岗区太阳乡管辖,1958年属凰岗公社称富林大队,1960年属凰岗区太阳公社管辖,1968年属凰岗公社改称跃进大队,1973年恢复富林大队,1982年属太阳公社,1984年改称富林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并与凰岗镇称富林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清塘乡;1954年成立三个初级社;1956年成立高级社,属凰岗区清塘乡管辖;1958年属凰岗公社管辖称清塘大队;1960年属太阳埠公社管辖;1968年属凰岗公社管辖,称光明大队;1973年恢复清塘大队;1982年属太阳公社;1984年改称清塘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称凰岗镇清塘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太阳乡,1949年后属第三区太阳乡,1952年属五区清塘乡,1954年转滩头初级社,1956年转滩头高级社属清塘乡管辖,1958年属凰岗公社称滩头大队,1960年属凰岗太阳公社管辖,1968年属凰岗公社改称光明大队,1973年属清塘大队,1978年与清塘分队称滩头大队,1984年改为滩头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踏溪乡,1949年后属三区踏溪乡,1952年属五区西山乡,1958年属游城公社称大梨大队,1968年转国营大梨林场,新塘分场,当年县撤消大梨林场,划归凰岗公社管辖,改称前进大队,1970年称鱼塘大队,1984年称鱼塘村民委员会,1987年分为江叶、新塘二个村民委员会,归滨田水库管辖,2006年划归凰岗镇管辖,沿用至今。

1949年前属踏溪乡,1949年后属三区踏溪乡,1952年属五区西山乡,1958年属游城公社称大梨大队,1968年转国营大梨林场,新塘分场,当年县撤消大梨林场,划归凰岗公社管辖,改称前进大队,1970年称鱼塘大队,1984年称鱼塘村民委员会,1987年分为江叶、新塘二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滨田水库管理局管辖,2005年划归凰岗镇管辖,称凰岗镇江叶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