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十二年(1517),王守仁置崇义县,以横水为县治。 1932年,始设保甲制,成立横水保联办事处(第一保),隶属于第一区署、稳下、石底河属第一保联。 1939年至1943年3月,改保联为乡镇,更名为横水乡(后又易名为横水镇),下设12保。 1941年,稳下、石底河划出属铅厂乡,横水镇所辖10保,101甲,隶属于第一区署。 横水镇之名曾沿用极短时间,尔后,全县实行4大区、8大区时,横水镇各村以小乡制建立隶属于横水(第一)区或横水乡。 1958年7月、8月,小乡转为公社,横水与铅厂、茶滩隶属于红旗公社,后又更名为横水公社。 1961年9月27日,铅厂、茶滩上划出,成立公社,横水公社之名一直沿用至1984年。 其间,1968年,原所属的城关大队、萝卜巷大队划出,因而,横水公社折置为城关镇(1975年12月20日期更名为横水镇)和横水公社。 1984年,撤销公社,分设横水乡政府和横水镇。 1989年,横水乡并入横水镇。 2005年,茶滩乡并入横水镇,得名后沿用至今。 |
元朝,属南唐县隆平里,属南安路。 明正德十二年(1517),属崇义县隆平里,属南安府。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属崇义县崇教乡,属南安府。 1938年,崇义县分为4区,扬眉设区,辖扬眉、长龙、龙勾,1941年,崇义撤区,扬眉区改为扬眉乡。 1949年8月20日,扬眉设区,辖扬眉、长龙、龙勾3乡。 1952年12月22日,崇义县划为8区,扬眉区改为崇义第二区。 1958年11月12日,扬眉区改为扬眉公社。 1974年8月9日,扬眉公社划分为扬眉、长龙、龙勾3公社。 1984年5月1日,扬眉公社改为扬眉乡。 1989年11月23日,扬眉乡撤乡建镇,得名后沿用至今。 |
1949年前夕,属过埠乡。 1949年后,为过埠区,含过埠镇以及水石、水沣等乡。 1956年,过埠区政府所在地迁至思顺。 1958年,撤销垦殖场,设立过埠公社。 1968年,金坑公社并入。 1972年,恢复金坑公社。 1984年,改为过埠乡。 1987年,改为过埠镇,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铅厂区稳下、和平、铅厂、义安乡。 1958年属红旗人民公社促进、稳下、和平、铅厂、石罗、义安大队。 1961年析6个大队置铅厂人民公社。 1984年撤社建铅厂乡。 1994年8月撤乡设铅厂镇。 |
1949年前夕,属长龙乡;1949年后,属扬眉区,含拔萃、长龙、南摆、新溪4乡,后来新溪划给铅厂区;1953年,又划归扬眉区;1958年,属扬眉公社;1961年冬,从扬眉公社分出设立长龙公社;1969年,并入扬眉公社;1972年,从扬眉公社分出恢复长龙公社;1984年,改为长龙乡;1994年,建长龙镇。 1997年,辖南田、沈埠、小摆、大摆、葫芦、长龙、拔萃、新溪、茅坪9个村民委员会,后茅坪合并至拔萃村,得名后沿用至今。 |
1949年前夕,属关田区。 1949年后,属文英区关田乡。 1958年,成立关田公社。 1984年,改为关田乡。 1994年,改为关田镇,得名后沿用至今。 |
1949年8月,属扬眉区;1958年,属扬眉公社;1961年冬,从扬眉公社分出设立龙勾公社;1969年,并入扬眉公社;1972年,从扬眉公社分出恢复龙勾公社;1984年,改为龙勾乡;2002年冬,庙前、朱坊村合并为东山村,合坪、九龙村合并为合坪村,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横水区杰坝、土白、长潭、岭河、白面、茶滩等6乡管辖。 1956年属杰坝、长潭乡管辖。 1958年属五指云垦殖场管辖。 1962年五指云垦殖场撤销,成立长潭、杰坝人民公社。 1968年长潭人民公社划归杰坝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建杰坝乡。 |
1930年,金坑分为金坑甲、石坑甲、长岭甲、洋洞甲、竹坑甲、三摺甲6甲。 1931年,金坑设金坑乡苏维埃政府和三连乡苏维埃政府,并在金坑圩秘密成立了崇义县革命委员会。 1949年12月,金坑设为金坑乡、石坑乡、元田乡3乡。 1950年8月,金坑统归过埠区。 1958年11月,金坑划归思顺公社。 1960年冬,金坑从思顺公社划出,成立金坑公社和元田公社。 1961年5月,元田公社并入金坑公社。 1968年3月,与金怪社合并为过埠公社。 1972年冬,金坑从过埠公社划出,仍为金坑公社。 1984年5月,金坑公社改为金坑乡,原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小组,得名后沿用至今。 |
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属归仁乡雁湖里。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联保为乡,设思顺乡。 1949年8月20日,成立崇义县人民政府,思顺乡属过埠区。 1958年11月12日,实行“人民公社”建制。 设思顺人民公社,辖上新地、下新地、三江、楠江、板岭、长江、竹坝、上峙、沿潭、佑坑、思顺、南洲、落陂、黄龙、石坑、金坑、坪洋、红胜、圆田、田心、罗洞、山院等生产大队。 1984年5月,政社分设,设思顺乡。 |
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属归仁乡雁湖里。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联保为乡,设麟潭乡。 1949年8月20日,成立崇义县人民政府,麟潭乡属过埠区。 1950年7月23日,增设杰坝、麟潭两区。 麟潭区辖麟潭、古亭、丰州、两杰、梅甲、赤穴、上堡、正庄等乡。 1955年4月20日,石下、麟潭两乡合并为1个乡。 1958年11月12日,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麟潭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政社分设,复改为麟潭乡。 |
明朝正德十二年(1517)至清朝,称崇义县归仁乡雁湖里上堡约。 1927年,称崇义县上堡自治会。 1930年,为第三区上堡自治会。 1931年,为上堡里。 1933年,为上堡联保办事处。 1938年,为上堡乡公所。 1941年,称崇义县上堡乡。 1950年8月12日,设麟潭区赤穴乡、麟潭区正庄乡、麟潭区梅隔乡、麟潭区南溪乡、麟潭区真和乡。 1955年4月20日期,设麟潭区上堡乡、麟潭区赤穴乡、麟潭区良和乡、麟潭区正源乡、麟潭区梅隔乡。 1956年12月,设麟潭区上堡乡、麟潭区正庄乡。 1958年11月12日,称麟潭区上堡公社。 1960年,下设18生产队;1961年11月,设麟潭区上堡公社和麟潭区正庄公社。 1962年,称麟潭区上堡公社。 1965年称上堡公社。 1984年为上堡乡,得名后沿用至今。 |
1949年前夕,为聂都乡。 1949年后,属关田区。 1958年,设立聂都公社。 1984年,改为聂都乡,得名后沿用至今。 |
1949年前夕,属文英乡。 1949年后,属文英区文英乡。 1958年,成立文英公社。 1968年,乐洞公社并入。 1972年,乐洞公社划出,仍为文英公社。 1984年,改为文英乡,得名后沿用至今。 |
1949年前夕,属文英区文英乡第八保。 1949年后,属文英区乐洞乡,合作化时由青木、乐洞村合并为乐洞初、高级社。 1958年属文英公社乐洞大队。 1961年析置乐洞公社。 1968年并入文英公社。 1972年恢复。 1984年,改为乐洞乡,得名后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