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五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1年先后设苏庄前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1982年设北苏庄生产大队,属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北苏庄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六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宰李前大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宰李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 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乔村前设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乔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六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四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巩村前建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巩村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焦河交义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溪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焦河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新庄交国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新庄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牛村众义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牛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八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刘庄众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刘庄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八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杜村群明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杜村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下庄发明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下庄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0年先后设仙井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仙井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八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常乐发建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设分开,设常乐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十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官庄发前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河西镇、河西乡、河西管理区、河西工作区、河西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官庄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悬壶南济跃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悬壶南乡、马村管理区、马村工作区、马村人民公社、悬壶南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悬壶南村村民委员会,属悬壶南乡。 2001年1月10日划归河西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七区(河西)、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北岭新中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悬壶南乡、马村管理区、马村工作区、马村人民公社、悬壶南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北岭村村民委员会,属悬南壶南乡。 2001年1月10日划归,属河西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