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台前县凤台、龙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筹备组挂牌。 |
1947年前属山东省寿张县一区。 1947年改称城关区。 1949年改属平原省。 1952年改属山东省。 1958年改称台前公社。 1963年复称城关区。 1964年属河南省范县,设台前区。 1968年复台前公社。 1974年范县台前办事处设立,属之。 1976年析台前公社南部、打渔陈公社西部设孙口公社,析台前公社西部、侯庙公社东部设后方公社。 1978年设立台前县,属之。 1982年改置城关镇。 |
清初河北省移民建村,后为集市。 1937年后为寿张县二区,后称侯庙区。 1949年为寿张县二区,8月属平原省。 1950年金斗营区并入侯庙区。 1952年属山东省寿张县。 1958年成立侯庙公社。 1961年析侯庙公社西部设徐岭公社,析东部与台前公社西南部设后方公社。 1963年撤徐岭、后方公社,复侯庙区,金堤北及跨堤村划入阳谷县李台区。 1964年划归河南省范县。 1968年改称侯庙公社。 1974年属范县台前办事处。 1976年其东部分村与台前公社西南部部分村设后方公社。 1978年属台前县。 1984年改设侯庙乡。 1998年改置侯庙镇。 |
原属山东省寿张县一区,西影唐属四区。 1947年一区改称城关区,四区改称打渔陈区。 1949年改属平原省。 1952年复属山东省。 1958年属台前公社。 1961年析台前公社南部、打渔陈公社西影唐村设孙口公社。 1963年分属台前区、打渔陈区。 1964年改属河南省范县。 1968年分属台前、打渔陈公社。 1974年属范县台前办事处。 1976年析台前公社南部、打渔陈公社西影唐村复设孙口公社。 1978年属台前县。 1984年改设孙口乡。 2011年改置孙口镇。 |
明、清至民初分属山东省寿张县三区、山东省东阿县二区。 1941年属张秋县五区。 1947年属寿张县四区。 1949年属平原省。 1952年复属山东省。 1953年属寿张县四区。 1958年成立打渔陈公社,属寿张县。 1963年改打渔陈区。 1964年划入河南省范县。 1968年复称打渔陈公社。 1974年属范县台前办事处。 1978年设立台前县,属之。 1984年改称打渔陈乡。 2011年改置打渔陈镇。 |
原属寿张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9年为平原省寿张县马楼区。 1952年属山东省。 1958年成立马楼公社。 1963年复称马楼区。 1964年划入河南省范县。 1968年复称马楼公社。 1974年属范县台前办事处。 1978年属台前县。 1984年改设马楼乡。 2013年改置马楼镇。 |
春秋属齐、鲁、卫、晋4国。 隋代分属济州寿张县、范县。 明、清至民初,分属东阿二区、山东省寿张县三区(夹河)。 1941年属张秋县。 1947年为寿张县第八区。 1949年属平原省。 1952年复属山东省。 1958年属夹河公社。 1963年改称夹河区。 1964年划属河南省范县。 1968年复称夹河公社。 1973年析夹河公社成立吴坝公社。 1974年属范县台前办事处。 1978年设立台前县,属之。 1984年改设吴坝乡。 2013年改置吴坝镇。 |
1949年前属山东省寿张县,东部属一区,西部属二区。 1949年改属平原省。 1952年复属山东省寿张县二区。 1961年析侯庙公社东部、台前公社西南部,设立后方公社。 1963年分属侯庙区、台前区。 1964年属范县。 1968年区改社。 1976年析台前公社西部、侯庙公社东部复设后方公社。 1978年属台前县。 1984年改称后方乡。 |
1939年称山东省寿张县三区。 1949年为寿张县马楼区,属平原省。 1958年改称马楼公社,属山东省寿张县。 1961年析马楼公社西部成立清水河公社。 1963年复属马楼区。 1964年改属河南省范县。 1968年改称马楼公社。 1973年析马楼公社成立清水河公社。 1974年属范县台前办事处。 1978年属台前县。 1984年改设清水河乡。 |
明清至民国初,该乡境域大部分村庄属山东寿张三区,少部分村庄属山东东阿县二区,另有几个村属山东省阳谷县。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鲁西区党委建立抗日革命根据地——冀鲁豫边区,并于1941年春在境内的郑三里成立张秋县抗日民主政府,境域全部划入张秋县,属张秋县三区。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鲁西党委于1947年夏撤销张秋县,境域又回归山东寿张,时称寿张八区。 1949年平原省成立,随寿张县属之。 1950年寿张县区划调整,改属寿张六区。 1952年平原省撤销,境域随寿张回归山东,仍属寿张六区。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夹河改称寿张县夹河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析夹河西南部分大队设立张书安人民公社,境域北部仍为夹河人民公社。 1963年1月寿张县重设区体制,夹河与张书安合并,再建寿张县夹河区。 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寿张县,夹河区划入河南省,隶属范县人民委员会。 1968年范县将全县11个区改为11个人民公社,夹河公社隶属河南省范县。 1973年析夹河北部37个大队设立吴坝人民公社,境域再次缩小,仍属范县。 1974年设立范县台前办事处,夹河公社属之。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台前县,夹河公社属台前县。 1984年夹河公社改称为夹河乡,属台前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