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设立生产附城大队;1984年撤销生产附城大队,设立附城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附城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城附乡附城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附城乡附城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附城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附城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附城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附城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庄里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庄里生产大队,设立庄里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为附城区庄里行政村,1950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城东行政村庄里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盖城乡庄里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庄里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庄里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庄里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庄里村村民委员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庄里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盖城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盖城生产大队,设立盖城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为附城区盖城行政村,1950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盖城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盖城乡盖城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附城乡盖城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盖城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盖城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盖城村村民委员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盖城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神眼岭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神眼岭生产大队,设立神眼岭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盖城行政村神眼岭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南村乡神眼岭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附城乡神眼岭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神眼岭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神眼岭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神眼岭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神眼岭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小会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小会生产大队,设立小会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小会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黑土门乡小会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附城乡小会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小会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小会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小会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小会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夏壁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夏壁生产大队,设立下壁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下壁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秦庄乡下壁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双泉乡下壁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下壁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夏壁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下壁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下壁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后山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后山生产大队,设立后山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后山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后山乡后山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附城乡后山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后山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后山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后山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后山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窑岭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窑岭生产大队,设立窑岭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为附城区窑岭行政村,1950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川里行政村窑岭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双泉乡窑岭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双泉乡窑岭自然村,1958年为平道管理区窑岭自然村,1959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窑岭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窑岭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窑岭村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窑岭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川里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川里生产大队,设立川里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川里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后山乡川里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双泉乡川里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川里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川里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川里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川里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鼻良掌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鼻良掌生产大队,设立鼻良掌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后山行政村鼻良掌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盖城乡鼻良掌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鼻良掌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后山管理区鼻良掌自然村,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鼻良掌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鼻良掌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鼻良掌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城东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城东生产大队,设立城东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城东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城东乡城东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城东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城东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城东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城东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丰西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丰西生产大队,设立丰西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为附城区庄里行政村峰西自然村,1950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城东行政村锋西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城东乡峰西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峰西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峰西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峰西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峰西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丰西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西下河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西下河生产大队,设立西下河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大槲树行政村西下河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城东乡西下河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西下河自然村,1958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大槲树管理区西下河自然村,1959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西下河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西下河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西下河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西下河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大槲树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大槲树生产大队,设立大槲树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大槲树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大树槲乡大槲树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大槲树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大槲树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大槲树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大槲树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大槲树村村民委员会。 |
1961年设立新庄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新庄生产大队,设立新庄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为附城区新庄行政村,1950年至1952年为附城区大槲树行政村新庄自然村,1953年至1955年为原附城区(三区)大树槲乡新庄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附城基点大槲树乡新庄自然村,1958年至1960年为附城跃进公社新庄管理区,1961年至1983年为附城公社新庄大队,1984年至2000年为附城镇新庄村委会,2001年将丈河乡并入附城镇,设立新的附城镇。 以原丈河乡、附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现附城镇的行政区域,至今为附城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