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北岳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北岳庄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韩桥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韩桥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孟家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孟家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前李家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前李家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袁屯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袁屯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水牛李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水牛李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吴家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吴家庄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任屯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任屯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李家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李家庄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刘圈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刘圈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邵圈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邵圈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罗屯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罗屯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苗屯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苗屯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大岳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大岳庄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堤洼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属大流乡堤洼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