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宁海县桃源街道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宁海县桃源街道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2004年11月18日县政府同意建立,2005年3月16日成立华庭社区,2007年新建村就近并入华庭社区。

办事处位于新建老人协会内。

2005年据《关于同意撤销桃源街道徐家村等6个行政村建制并建立浦西社区居委会的批复》撤销了徐家村、瓦窑山村、下潘村、大庙坪村、方田村、沙地村等6个行政村建制,并在原有6个行政村区域范围内建立浦西社区居委会。

2005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

2020年8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桃源街道横金等行政村建制的批复》撤销石家岙村建制,并入浦西社区,办事处位于桃源街道窑山30弄8号。

2007年根据《关于同意建立桃源街道兴海社区的批复》建立兴海社区。

办事处位于桃源街道兴海家园综合楼4楼。

2007年据《关于同意桃源街道上桥村撤村建居的批复》中同意撤消上桥村行政村建制,建立金桥社区。

办事处位于上桥村办公楼二楼。

2008年据《关于同意桃源街道撤消后徐等十一个行政村建制建立冠庄等三个社区的批复》中撤消赵家村、笆弄头村、隔水洋村行政村建制,建立湖西社区。

办事处位于赵家村办公楼二楼。

冠庄又名官庄,据明崇祯《宁海县地名志》及清光绪《宁海县地名志》,原称“十递”。

明嘉靖之后始称“官庄”。

据《潘氏宗谱》,深甽独山潘姓十世孙克忠于宋末元初迁此。

据《冠庄朱氏宗谱》朱姓于宋天圣年间由天台卜居城内,十四世朱文操由城内迁住冠庄,时间当在明正统年间。

2008年据《关于同意桃源街道撤销后徐等十一个行政村建制建立冠庄等三个社区的批复》成立冠庄社区。

2008年,据《关于同意桃源街道撤销大岙等七个行政村建制建立阳光社区的批复》,建立阳光社区。

办事处位于阳光小区综合楼二楼。

2010年据《关于同意撤销新兴等五个行政村建制建立湖东社区的批复》中确定建立湖东社区。

西洋葛姓系汉时定居,《崇祯宁海县志金学贤重葺葛氏宗谱序》及《西洋葛氏宗谱》载:葛习,祖居江苏丹阳“历官咸关录事参军,赤忠扶汉,义不仕魏,仿范蠡故事,遨游湖海,览胜天台,至缑城泉水前宅,登眺之际,山川明秀,遂托出焉”。

据泉水《塘头葛氏宗谱》及下洋葛《葛氏宗谱》,葛玑偕其子彦于宋熙宁初自东阳仁寿乡葛岭迁泉水。

建设乡《岙口葛氏宗谱》记葛玑迁泉水年代为宋嘉佑间。

土改时,分建塘墙、大房、西洋三个村。

1961年改为三个大队,1983年又改为3个行政村。

2010年据《关于同意桃源街道桃源街道撤销新兴等5个行政村建制建立湖东等社区的批复》中建立泉水社区。

2020年8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桃源街道横金等行政村建制的批复》撤销横金村,并入泉水社区,办事处位于桃源街道科四路59号。

宁海县人民政府根据废除保甲制,建立乡村政权的统一步骤,于1950年建立竹口村。

1961年成立竹口大队,1983年改制为行政村,成立村民委员会。

宁海县人民政府根据废除保甲制,建立乡村政权的统一步骤,于1950年建立溪旁徐村。

1961年成立溪旁徐大队,1983年改制为行政村,成立村民委员会。

宁海县人民政府根据废除保甲制,建立乡村政权的统一步骤,于1950年建立竹溪村。

1961年成立竹溪大队,1983年改制为行政村,成立村民委员会。

宁海县人民政府根据废除保甲制,建立乡村政权的统一步骤,于1950年建立竹东村。

1961年成立竹东大队,1983年改制为行政村。

宁海县人民政府根据废除保甲制,建立乡村政权的统一步骤,于1950年建立村。

1951年土改时并后畈王、李和洋、应家山三村为新义。

1961年三村各自分开成立的大队,仍名新义。

1983年改建新义行政村,1986年恢复应家山原名。

1950年由杏如田、下勺洋(今杏蒋)、石家岙、大屋村自然村合并成立杏蒋村。

1958年分开建村,改为大屋大队,1983年改建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