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后港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后港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后港生产大队,设立后港村民委员会,简称后港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水坑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水坑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水坑生产大队,设立水坑村民委员会,简称水坑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利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利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利洋生产大队,设立利洋村民委员会,简称利洋村委会。 |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岭头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岭头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岭头生产大队,设立岭头村民委员会,简称岭头村委会。 |